【惠民生 暖民心】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 共12档,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在市社会保险中心沙依巴克区分中心办事大厅,工作人员正在向办事群众讲解相关政策。(全媒体记者史传芝摄)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2024年起,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至12个,最高缴费档次为5500元,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1月22日,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走进市社会保险中心沙依巴克区分中心办事大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科科长高园园向办事群众讲解政策新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2024年1月起,乌鲁木齐市统一执行自治区12个缴费档次,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500元、5500元。

“具有乌鲁木齐市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高园园说。此次完善政策增加了缴费次数,实施更加灵活的缴费方式。参加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在当前年度按照所设缴费档次多次缴费,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前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5500元。

此次缴费档次调整,进一步完善了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允许参保人员补缴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也可通过补缴提高已缴费年度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距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补缴和正常缴费年限累计不超过15年。

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街道金泰社区参保居民吕竹千说:“我以前都是按每年3500元的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社区工作人员告诉我政策有了新变化,现在缴费档次提高了,家里经济情况也允许,我就选择了5500元的缴费标准。政策越来越完善,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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