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开指南

1 申请条件说明:

一、身份条件
1、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原因
出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申请范围说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
申请方式说明: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信函申请;;2、当面申请;3、传真申请(0991-5905261)。
申请办理流程说明:
1、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如申请人身份明确、申请内容清楚,在15日内答复。
2、无法在15日内答复的,可以延期15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申请内容明确清楚的,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经补正后申请仍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不再答复。

 

乌鲁木齐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