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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2025年第15次常务会
日期:2025-09-02 15:53 来源:乌鲁木齐县政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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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15次常务会

2025年9月1日,县长马建国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15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在听取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8月20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体现总书记和党中央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西藏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锚定“五大战略定位”,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产业、抓招商、抓项目,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确保顺利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会议指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于规范草原资源管理,依法加强草原资源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避免过度放牧、非法开垦等破坏行为,确保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草原法》,把总书记“林草兴则生态兴”的重要指示落实到草原生态修复保护的具体实践中,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在全面认识草原生态系统独特性和复杂性的基础上,正确处理草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锲而不舍地加强草原保护修复,严格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和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扎实推进全县草原资源动态监测、草原生物灾害和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草原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占用草原林地行为,让草原绿色成为县域发展的鲜明底色。

三、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粮食收购工作事关粮食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会议强调,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严格监督收购过程,确保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地合法权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

四、会议审议县文旅局提交的《关于乌鲁木齐县露营地(新业态)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露营地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推动露营地健康有序发展,文旅部门制定《乌鲁木齐县露营地(新业态)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暂行办法》适用于有合法经营主体、提供露营服务的场地,含自驾车旅居营地等多种类型。从服务流程、经营规范、服务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会议强调,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露营地源头管理工作,为游客提供有品位且优质的露营体验。

五、会议审议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乌鲁木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第五次会议涉及下达批复事项的报告》

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等7个事项,需县政府下达批复事项4项。其中:国土空间规划类3项、建设用地类1项。

六、会议审议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对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经理层人员配备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及外部董事队伍建设,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针对县属国有企业(县国投、南山牧场、南郊供排水、丝路南山旅游文化、嘉和瑞物业、天露渔业、聚建成业)董事会、经理层部分人员缺失情况,提出人员的配备建议。

1.县国投公司(一级监管企业):外部董事推荐车亿伟、王鹏、南山牧场公司财务人员或其他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建议由县国投公司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等社会招聘方式补齐经理层人员。

2.县南山牧场公司(一级监管企业):外部董事推荐赵川、苏云;建议由县南山牧场公司通过社会招聘方式补齐经理层人员。

3.县南郊供排水公司(提级监管企业):外部董事推荐车亿伟、张文涛、国投公司财务人员。

4.丝路南山旅游文化公司、嘉和瑞物业公司(二级子企业):由县委组织部委派2家企业董事长人选;由县国投公司推荐丝路公司缺失董事人选;通过社会招聘、委派推荐等方式配备丝路公司总经理。

5.天露渔业公司、聚建成业公司(二级子企业):由县国投公司推荐天露渔业公司缺失董事人选;通过社会招聘、委派推荐等方式配备聚建成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会议原则同意人员配备建议,由县财政局(国资办)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乌鲁木齐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通过《乌鲁木齐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

八、会议审议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关于整合设立乌鲁木齐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乌鲁木齐县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数字化发展局)草拟《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设立乌鲁木齐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会议原则同意整合设立乌鲁木齐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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