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乌鲁木齐县教育局职能配置
日期:2026-05-12 11:16 作者: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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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乌鲁木齐县南旅东路765号2号楼113室

电话:5923187

办公时间(工作日):10:30--13:3015:30--18:30

负责人:张红

乌鲁木齐县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我县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拟订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推进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统筹管理本级教育经费,协调指导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管理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教育招生和考试工作。

(八)统筹指导职业教育发展和职业指导工作,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九)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继续教育等工作。

(十)负责中小学教材教辅、幼儿园教学用书使用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学校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实施;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教学装备的配备。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认定校外学生劳动基地、爱国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普活动基地和职业教育培训实习基地等工作。

(十二)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县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教育督政、督校工作;组织实施教育强县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乌鲁木齐县教育局内设事业单位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隶属于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
(二)对县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对行政区域内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四)对义务教育、扫盲教育、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六)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乌鲁木齐县教育研究室为隶属于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学科教学评价等工作。
(二)探索教学研究和学科教学业务管理的规律,总结推广教学、教改经验,提出执行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乌鲁木齐县教育综合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学生资助各项政策,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各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各项工作,承担辖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工作;
(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乌鲁木齐县教育信息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中小学远程教育规划和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并研究拟定相关技术方案。
(二)负责教育信息网络系统和中小学远程教育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承担中小学远程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工作。
(三)负责教育信息的收集与发布,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四)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管理、检查及评估。
(五)协助做好学校设备、仪器的购置、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乌鲁木齐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隶属于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
(二)负责辖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工作。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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