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就业创业证》申领政策依据

《就业创业证》申领

政策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88号)

1.办理人资格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及进城求职的劳动者。

2.其他注意事项

(1)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

(2)可享受政策:

①减免企业所得税。

②享受小额贷款担保。

③享受培训补贴。

④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

(3)自2014年12月30日起,《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样式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各地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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