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各乡镇(片区管委会),县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充分调动全县力量共同参与,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自9月7日起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全县生产生活区域预防性消毒工作

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无空白”要求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序组织开展全县生产生活区域预防性消毒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片区管委会)、各村(社区)作为各自行业、辖区范围的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推动督导各场所环境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各行业企业和单位尤其是货物运输、药店、加油站、邮政快递物流、农贸市场、商超、粮油菜(肉)店、餐厅、饭馆、酒店、金融网点等经营服务场所,城市公共交通及水电气暖供应和通讯保障、环卫保洁、劳务(安保)、电梯、消防应急保障等公共服务行业,居民家庭、住宅小区、自建房、医疗卫生机构等要按照各行业预防性消毒规范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片区管委会)、各村(社区)要健全清洁和预防消毒预警机制,有效落实工作责任;主管部门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消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二、开展家庭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

充分发挥基层村(社区)党组织动员作用,发动居民从家庭环境着手、从不文明习惯改起,自己动手打扫家庭卫生,擦洗门窗、冰箱冰柜并对卫生间每日消毒,清理楼道和地下室的垃圾和杂物;倡导各族群众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膳食、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不随地吐痰、外出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妥善处理废弃口罩,有效提升居民文明意识和健康卫生意识。

三、开展村(社区)环境清理行动

进一步完善各乡镇(片区管委会)、村(社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特别是要完善老旧小区、自建房、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保洁制度。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物业单位的作用,积极动员、广泛组织居民群众和专业队伍,在9月7日先行组织开展一次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县级四套班子领导要深入联系包联的村(社区)参与活动,此后于每周末定期集中开展,彻底清扫并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储运、处理各类垃圾及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杜绝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对人员使用频次较高的值班岗亭、单元楼道口、电梯、小区门禁、垃圾收集点、健身器材、街边座椅等公共场所和设施定时清洁消毒。以背街小巷及住宅小区中的绿化带、楼道、地下车库、管道井等区域为重点,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切断病媒传播途径,有效控制媒介传染病。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专人治理垃圾杂物散倒乱堆现象,动员村民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

建立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生活垃圾收集网络,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确定专用投放点,配置专用垃圾桶,专人收集,专车运送,按规范化处置流程送至指定场所单独处置;专职清运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专用垃圾桶和运送车辆要进行重点消毒。

四、开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行动

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组织职工开展工作环境整洁专项行动,对办公场所、职工宿舍、食堂、车间、厂房等区域及周边环境进行清脏治乱大扫除,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垃圾污物和杂物,擦拭门窗,清理垃圾收集设施和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办公场所内自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公共物品及地面、走廊、厕所、电梯、食堂等公共区域定时清洁消毒和维护管理;针对仓库、车间、食堂、宿舍、地下车库等重点区域采取环境治理为主,物理、化学杀灭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五、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开展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管理,安排专人随时进行清扫保洁,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全面清理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特别是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发动商户彻底清理摊位内外卫生,擦洗货架,整齐摆放货物;正确有效设置市场内外防鼠、防蝇等设施,强化下水道、公厕及摊位内外等关键部位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六、开展重点场所环境清洁行动

认真做好客运站、公交及出租车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环境卫生清扫,规范开展日常消毒,经常换气通风。抓好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粮油菜(肉)店等场所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垃圾,确保卫生整洁。强化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七、广泛开展健康卫生宣传

在全社会开展健康卫生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将疾病防控和健康科普等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每个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和村(社区)宣传栏、业主微信群以及单位内部教育宣传阵地,引导人们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安全距离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升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专人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群众。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爱卫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组织发动驻地单位、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及企业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宣传动员到位、安排督促到位,在全县范围内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热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片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集中整治卫生难点,解决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务必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等影响全县爱国卫生运动成效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关于印发<关于乌鲁木齐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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