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县“清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县“清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县政办〔2021〕2号)

的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林护发〔2021〕6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新林护发〔2021〕12号),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园林管理局)《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管控外来物种、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战略部署,全面推动中央和自治区野生保护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地见效,切实做好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和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相关工作,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将重点打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健全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成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生态安全,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乌鲁木齐县“清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明确了行动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3月31日,目标任务为:1.通过辖区联合行动,摸排整治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活动。2.通过督导企业自律,引导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线上平台和市场、餐馆等线下交易场所严格管控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3.通过宣传行动成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提出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成立了以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我县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了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和相关要求。确保我县能够落实落细中央、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安排部署。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县“清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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