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地点:乌鲁木齐县南旅东路765号县政府办公楼
电话:5923003
办公时间(工作日):10:30--13:3015:30--18:30
负责人:冯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数字化发展局、县外事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推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部署要求、乌鲁木齐市委“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和县委推进建设乌鲁木齐大南山国际旅游区总体工作思路的贯彻落实,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运行保障具体事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与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及县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驻县部队、各民主党派的协调联系工作。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文电处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草拟、修改、审核工作和制发、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各地政府领导来县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接待服务工作。
(四)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指导督促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六)收集、编辑、报送县内外重要政务信息,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七)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的政务值班工作和对外政务联络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大紧急情况,参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的信息报送、服务保障,传达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要求。
(八)负责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规范使用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牵头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加强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
(十)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数据要素、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一)贯彻落实数字新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协调落实数据基础制度,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负责县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信息化项目的统筹协调、立项、审核等工作;负责数据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二)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动数字社会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十三)在具体落实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落实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协同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管理;负责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经济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建设;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负责编制和调整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县直部门、协管部门及驻县有关服务单位设置窗口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十六)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馈事项督促办理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决策部署。履行外事工作综合管理职能,负责全县外事工作联系指导、情况通报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涉外活动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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