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乌鲁木齐县2025年化肥减量 增效“三新”集成示范推广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乌鲁木齐县2025年化肥减量

增效“三新”集成示范推广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的工作,通过示范推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技术等,优化施肥结构,减少化肥不合理使用,提高肥料有效利用率,遵循“精、调、改、替、管”技术路线,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化施肥专家系统,积极探索整村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针对粮油作物坚持“控总量、优结构、提单产”,促进施肥精准化、智能化、绿色化、专业化发展,切实提高化肥利用率,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自治区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推进落实方案》部署,现在全县公开遴选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示范推广实施主体,具体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 建设内容

全力推进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的集成配套应用,统筹推广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施用缓控释肥等多元替代措施,加强机艺融合、技物结合、物械配合。打造马铃薯、食葵、蔬菜等为重点推广作物的4个千亩方“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其中,核心示范面积0.4万亩,辐射带动5万亩。项目区以马铃薯、食葵、蔬菜等为重点推广作物,实现示范区“三新”技术全覆盖,促使施肥结构更加科学合理,确保粮油单产水平稳中有升,经济作物品质稳步提升。

(1)新型肥料。①微生物菌肥。②中微量元素肥。③叶面肥。肥料资源优先聚焦4个“三新”技术示范区集中投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步向辐射带动区域进行适量调配,形成“核心示范+周边带动”的梯度推广格局 ,实现新技术应用效果的最大化与区域协同发展。

(2)新技术:全面推广干播湿出、水肥一体化、种肥同播(机械深施)、覆膜滴灌等技术,同时引入无人机应用、GPS导航播种等先进技术。

(3)新型机具:采用无人机飞防作业技术,对示范区内的作物进行施肥作业补贴,本县辖区内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能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和缴费手续,进行无人机喷施补助申报,根据农户实际申报面积提供无人机喷施服务。

依托当地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确定4个集中连片种植示范区。示范作物以马铃薯、食葵、蔬菜为主。在示范区内大力推广配套智能水肥一体化专业化设施,采购液体肥、生物菌肥等新型肥料,以此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

二、遴选条件

(一)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马铃薯、食葵、蔬菜等生产能力的种粮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在乌鲁木齐县区域内拥有耕地面积5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种植马铃薯、食葵、蔬菜,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机械设备,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有固定的场所,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四)近五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能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总结、验收等项目相关工作;

(六)当年已享受化肥补助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遴选程序

(一)乌鲁木齐县农业农村局发布遴选公告,示范推广实施主体自主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示范推广实施主体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项目相关申报资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内递交县农业农村局。

(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受理申请的示范推广实施主体进行考察评审,根据方案及公正公平、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筛选,提出示范推广实施主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乌鲁木齐县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示范推广实施主体遴选认定申请表;

(二)实施主体开展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三)申报实施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使用协议;

(五)上年度作物种植面积及亩产量、用肥品种及用肥量;

(六)申报单位经营基本情况说明;

(七)当年未享受化肥补助项目说明;

(八)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有意向实施可电话咨询,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8:00,请及时向乌鲁木齐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表及所有书面申报材料,以纸质材料(盖章一式三份)提交至乌鲁木齐县农业农村局时间为准,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6635024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乌鲁木齐县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示范推广实施主体遴选认定申请表

(联系人:徐骁,联系电话:18196114360)

乌鲁木齐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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