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公示 3.17
临时用地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用地单位名称 | 临时土地用途 | 使用期限 | 土地面积(公顷) | 其中 耕地面积(公顷) | 备注 |
1 | 新疆准噶尔盆地永丰区块油气勘查项目勘探井场(第一批)新增临时用地 | 永丰镇永新村、甘沟乡前进村 | 陕西渤瞬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油气钻井井场 | 至2027年1月6日止 | 1.5715 | 0 |
二、意见反馈方式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单位: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91592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