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公示 3.17

临时用地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坐落 用地单位名称 临时土地用途 使用期限 土地面积(公顷) 其中   耕地面积(公顷) 备注
1 新疆准噶尔盆地永丰区块油气勘查项目勘探井场(第一批)新增临时用地 永丰镇永新村、甘沟乡前进村 陕西渤瞬新能源有限公司 油气钻井井场 至2027年1月6日止 1.5715 0

二、意见反馈方式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单位: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91592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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