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员公示

乌鲁木齐县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员公示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社会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乌鲁木齐县平安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有关规定,乌鲁木齐县拟对马百勇、赵永春同志救助群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确认见义勇为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6日至自2025年1月10日。凡对公示人选及事迹有异议者,均可来访、来电、来函反映。

受理电话:15899082791  姚芳芳

受理地址: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1号楼316室

附件:见义勇为事迹

 

 

中共乌鲁木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见义勇为事迹

 

2021年3月21日正值周末,赵永春和同事马百勇相约去乌鲁木县丝绸之路滑雪场滑雪,车行驶到水西沟村时,发现天空飘起了浓烟,路边农家乐起火,起火部位为农家乐院内的一处蒙古包,火势很大,大火已烧到蒙古包顶部,顶棚不断掉下火花,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烟味。紧挨旁边又有很多住宅,屋顶为易燃材质,当时天空刮着大风,如果不及时扑救,火势有可能马上扩散,将造成更严重的损失,而房主还未发现起火,现场无人扑救火灾。当即决定通知隔壁房间的房主,情急之下二人找来灭火器,不顾自身安危,冲进浓烟弥漫的火场帮助房主灭火,虽然被浓烟呛了好几次,但是经过紧张扑救,火灾最终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方法得当,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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