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乌鲁木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县域内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安全风险隐患信息警示如下:
一、经检查,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药物的行为。处理结果:无。
二、经检查,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对于可能导致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行为,我局将持续关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991-5962178
乌鲁木齐县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局、
乌鲁木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