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建议和投诉平台公示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建议和投诉平台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现设立创建建议和投诉平台。即日起,若您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有任何问题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予以反映:
1.拨打乌鲁木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991-7769175;
2.发送邮件到728279266@qq.com;
3.信件请寄往乌鲁木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830063,并在信封上注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意见建议”字样:
4.当面提交“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意见建议”书面材料至乌鲁木齐县卫生健康委二楼业务科办公室。
我委在收到电话和信件后,将会在第一时间联系您,予以解决或者回复。
乌鲁木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