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变更使用的公示公告
关于2023年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衔接
资金变更使用的公示公告
根据《关于研究审议乌鲁木齐县托里乡供水井项目变更的会议纪要》(乌县党农领办〔2023〕22号)会议审议结果,将乌鲁木齐县托里乡供水井变更为托里乡白建沟村电力基础设施及自来水管材采购安装项目,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托里乡白建沟村电力基础设施及自来水管材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类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规模:87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补助资金87万元
项目内容:1、采购1.5公里高压线路及250变压器一台及安装;2、采购3.5公里PE自来水管材及安装用于更换白建沟老居给水管线。
责任单位:托里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进一步完善居民使用安全饮水水平,使安全饮水工程提质增效。
一、资金来源
2023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要求,经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从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筛选项目,项目库内没有的原则上不予安排。
二是根据各乡镇、部门单位上报项目类别及规划工程量进行统筹安排。
三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进行重点扶持。
监督电话:0991-5960502
中共乌鲁木齐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