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2023年林草种苗“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摇号的公示
关于乌鲁木齐市2023年林草种苗“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摇号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林策字〔2018〕290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8号)、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乌政办〔2016〕44号)》、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乌鲁木齐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乌鲁木齐市林草种苗站)于2023年6月9日随机抽取被抽检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现公示如下。
- 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本次抽查以3%以上的比例,从全县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一组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者: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村鑫峰乐苗圃种植园、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七工村菊梅花卉种植园、乌鲁木齐县乌满尔江园艺科技服务站;
第二组林曹种苗生产经营者:新疆锦绣花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二宫村美富花卉种植园、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七工村新奇特花卉种植园。
-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通过计算机摇号等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到被抽取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予以回避。
执法检查人员
(一)第一组:张超、马春萍
- 第二组:李顺兵、初雨虹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