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乌鲁木齐县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安排使用公示公告
关于2022年乌鲁木齐县第二批中央衔接
资金安排使用公示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直达资金)》(乌财扶〔2022〕3号)文件,上级下达乌鲁木齐县2022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92万元,按照《关于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批复》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要求,经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从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筛选项目,项目库内没有的原则上不予安排。
二是根据各乡镇、部门单位上报项目类别及规划工程量进行统筹安排。
三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详解推进乡村振兴进行重点扶持。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该批资金总计安排5个项目,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91-5960502
中共乌鲁木齐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