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县行政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和频次

1

规划、建设行政综合执法监察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65条

2、《乌鲁木齐市查处违法建筑条例》

3、《乌鲁木齐市拆除违法建筑办法》

 

县行政执法局

对规划区内违反规定建设临时性、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监管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相结合

规划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每半个月抽查一次

2

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1.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条例》
  2. 《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县行政执法局

对违反城镇容貌环境卫生的以下违法行为:店外店、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道停车、张贴小广告、乱堆乱放、设置户外广告、布标横幅、抛洒、扬尘、随意焚烧等进行监管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相结合

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每周抽查一次

3

停车秩序管理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条例》

《乌鲁木齐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

县行政执法局

不得占用盲道、绿地、人行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相结合

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每周抽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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