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县行政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1 |
规划、建设行政综合执法监察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65条 2、《乌鲁木齐市查处违法建筑条例》 3、《乌鲁木齐市拆除违法建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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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执法局 |
对规划区内违反规定建设临时性、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监管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相结合 |
规划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
每半个月抽查一次 |
2 |
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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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执法局 |
对违反城镇容貌环境卫生的以下违法行为:店外店、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道停车、张贴小广告、乱堆乱放、设置户外广告、布标横幅、抛洒、扬尘、随意焚烧等进行监管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相结合 |
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
每周抽查一次 |
3 |
停车秩序管理 |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条例》 《乌鲁木齐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 |
县行政执法局 |
不得占用盲道、绿地、人行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相结合 |
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
每周抽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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