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重大部署,是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内在需要,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美丽首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依据生态环境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21〕18号),以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工作安排,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编制过程
2019年1月乌鲁木齐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先后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确定了技术团队、形成了技术方案;2019年5月,乌鲁木齐市政府印发《乌鲁木齐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编制;2019年8月顺利完成初步成果。
2020年,乌鲁木齐市根据自治区“三线一单”整体工作安排,重点做好“三线一单”成果调整、修编、征集意见和完善,以及与自治区成果的对接工作,并于2020年12月通过自治区技术审核。
2021年3月,借鉴已发布城市经验,乌鲁木齐市将修改完善后的技术成果,经进一步凝练,形成了《方案》,于4月1日通过自治区编制团队和专家组审核,并于6月30日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21〕70号),并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保障措施和附件五部分内容。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的主要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部分包括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和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施应用部分从加强规划衔接应用、规范开发建设活动、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建立分级实施和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对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保障措施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支撑、强化监督考核和加强宣传教育四个方面为《方案》实施提供了保障。《方案》后附乌鲁木齐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了乌鲁木齐市空间管控格局和管控要求。
四、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成果
乌鲁木齐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7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类单元28个,以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空间维护为主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单元,保障城市生态环境安全。生态保护红线区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活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53个,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工业聚集区及存在环境风险的区域等。重点管控单元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的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6个,主要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应用方向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编制和发布是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做好成果应用“后半篇文章”。乌鲁木齐市重点从以下几点做好《方案》的实施应用。
一是加强规划衔接应用。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等方面,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不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
二是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强化“三线一单”与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应优化空间布局、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依法依规履行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
三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各区县政府要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重要依据,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组织开展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切实加强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把“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
六、实施与更新调整
《方案》中明确了分级实施和动态更新调整机制。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细化形成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发布实施。关于更新调整,原则上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更新,五年内,因国家、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的,按程序及时组织对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将以“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三线一单”配套制度体系和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强化制度供给全支撑,大力推动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应用不断走深走实,助力乌鲁木齐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美丽首府建设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