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
2019年,上级下达乌鲁木齐县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00万元、米东区调整到乌鲁木齐县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00万元,2018年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50万元,按照《关于第四次下达2018年度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新财金〔2019〕61号)、《关于结算2018年度及拨付2019年度第二次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乌财金【2019】24号)、《关于拨付2018年度自治区财政第四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乌财金〔2019〕30号)、《关于预拨2019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县财综发〔2019〕169号)、《关于拨付2018年度自治区财政第四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县财综发〔2019〕170号),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转移支付
2、自治区转移支付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预拨2019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县财综发〔2019〕169号)、《关于拨付2018年度自治区财政第四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县财综发〔2019〕170号),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项目。
2.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项目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项目 |
乌鲁木齐县 |
500万元 |
乌鲁木齐县农业农村局 |
2 |
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项目 |
乌鲁木齐县 |
50 |
乌鲁木齐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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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1-592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