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的通知
关于拨付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助)的通知
县财综发【2019】40号
乌鲁木齐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拨付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助)的通知》(乌财农【2019】53号),现拨付乌鲁木齐县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助)209.2万元(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性质-公共管理事务类项目;支出功能科目: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请加快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乌鲁木齐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乌财预【2018】41号),认真填写《乌鲁木齐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表》,于资金拨付第2个月起每月25日前向我局反馈。在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上报我局。
《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农【2018】221号)作废。
附件:1.2019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劳务补助公共管护支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2.2019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智能管护补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