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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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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乌鲁木齐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6-09-21 12:46 作者: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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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乌鲁木齐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在县人大监督支持下,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5年度乌鲁木齐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在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下,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预算收支保持平衡,财政运行较为平稳。

——财政强化收支管理,保障经济收支平稳运行。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强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管理,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4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66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139万元。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守牢债务管理红线底线。强化政府性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着力消化存量债务。截至2025年末,县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49,916.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76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1,151.13万元。县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4,931.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3,780.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1,151.13万元。

——统筹三公经费有效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5年度预算部门决算报表汇总92家预算单位,全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计1,466.29万元,比2024年支出总计995.40万元增加470.90万元,上升47.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82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比2024年0.89万元减少0.49万元,下降55.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1,465.90万元,比2024年993.69万元增加472.20万元,上升47.52%,上升原因系自2025年起我县将特种车辆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统一管理。

——加强“牧九条”政策落实,提高畜牧业发展水平。为优化畜群畜种结构,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制定“优质奶牛养殖补贴、肉牛能繁母牛补贴、能繁母羊补贴、饲草料补贴”等九项政策措施。2024年7月至2026年3月,乌鲁木齐县共收到上级牧九条政策补贴扶持资金520.39万元,共落实上级牧九条政策补贴扶持资金251.065万元(肉牛能繁母牛补贴81.60万元、养殖加工贷款贴息67.065万元、优质奶牛养殖补贴102.40万元),惠及1个养殖经营主体,511个养殖经营户,养殖经营补贴优质奶牛512头,能繁母牛1,632头;撬动新增养殖加工贷款5,890.79万元、贴息67.065万元。全县511个牛羊养殖户享受政策、户均补贴1,596元,100%规模以上养殖的乳制品加工企业得到扶持。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5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7,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944万元,占总收入22.90%;上级补助收入(返还、转移支付)98,161万元,占总收入52.36%;调入资金、债务转贷、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361万元,占总收入24.74%。总支出173,66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3,806万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0,205万元,总支出63,13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7,066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制度执行方面

未按规定用途动支预备费,涉及资金1,631.21万元。2025年度,县财政预备费年初预算指标1,700万元,年末全额动用,其中未按规定用途超范围动用预备费1,631.21万元,用于清偿信访欠款支出1,592.14万元、信息奖励经费39.07万元。

(二)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安排固化,缺乏动态调整机制,预算与实际资金需求脱节,涉及金额85.45万元。

县民政局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项目本级年初预算连续两年以固定基数编制,与实际需求脱节,涉及金额52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牧业发展补贴(肉牛能繁母牛补贴)预算编制不精准、资金需求测算与实际执行偏差较大,上年结转未消化继续申报补贴资金,涉及金额33.45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支付进度滞后。2024年至2025年,全县13家预算单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效率低下,40个项目连续两年执行率均为0%,导致494.96万元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其中:中央资金189.06万元,自治区资金270.90万元,市级资金35万元。

3.专用账户长期闲置未及时清理,易滋生财务管理隐患及监管漏洞风险。16家预算单位的住房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自2018年2月起,未发生资金收付业务,余额均为零且闲置时间长达7年11个月。

4.会议费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经济分类不准确。县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所支出办公耗材、维修、宣传、制作费合计2.31万元,记账时使用政府支出经济分类[50201]办公经费、部门支出经济分类[30201]办公费科目列支。该笔费用属于会议专项支出,应使用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会议费科目进行核算。

(三)重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性农业保险审核验收工作滞后,导致乌鲁木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付工作未能按照“按季拨付、按年结算”的规定有序推进,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均未按要求在当年形成支出,涉及金额2,314.33万元。

2.惠农补贴资金预算执行不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进度滞后,结转资金消化率低,涉及金额962.71万元。

3.草原奖补工作审核把关不严,1名公职人员违规享受草场补贴0.15万元。

4.县民政局负责建设的乌鲁木齐县2024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推进缓慢,致使中央预算内资金连续两年结转,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涉及金额63.95万元。

(四)落实习惯过紧日子和财政资金绩效情况。

1.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产出指标未达成、相关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是投保面积未达到计划目标;二是投保覆盖面未达预期;三是风险保障水平未升反降。

2.庙尔沟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未纳入财政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未实施项目绩效管理。

(五)防范化解风险方面

1.县工信局负责建设的乌鲁木齐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前期论证不实,提前申请专项债券,造成2,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闲置。

2.专项债券项目运营方未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由县财政承担专项债券利息627.88万元。

县水务局负责建设的三个专项债券项目共申请并使用专项债券资金7,000万元,三个项目资产在县水务局核算,实际运营方为县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县水务局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未与县南郊供排水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未明确项目运营权责、收益归集、专项债券资金还本付息责任主体及资产管护等事项。截至2025年末,三个项目共产生专项债券资金利息627.88万元,由财政资金承担。

3.县水务局负责建设的乌鲁木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期项目共计到位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项目推进缓慢、预期收益虚高,导致实际收益与预期差距过大,存在偿债风险。

(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截至2025年末,县农业农村局累计欠付各保险公司2021年至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共计4,804.24万元,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落地及承保机构运营。

(七)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与县自然资源局共有8处房屋已出售、拆除,但上述资产仍在两家单位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未进行相应的核销处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弱化。

二、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九条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乌鲁木齐县能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政策实施以来,在稳经营主体、保核心母畜、降养殖成本、惠及民生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韧性持续增强。审计发现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验收流程不规范和档案记录不健全等问题。

(一)肉牛能繁母牛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到位,涉及金额63.95万元。

(二)2024年度乌县肉牛能繁母牛繁殖信息部分未录入品种改良系统,补贴发放信息化支撑有待加强。

(三)牧业发展补贴预算编制不精准、资金需求测算与实际执行偏差较大,上年结转未消化继续申报补贴资金,涉及金额33.45万元。

(四)肉牛能繁母牛补贴养殖档案记录不健全、验收技术手段应用水平亟待提升。

三、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管理,严守制度刚性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支出范围与科目使用,杜绝超范围列支情况,确保预算编制科学、执行高效。建立预算动态调整机制,打破预算固化壁垒,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清理闲置账户,严格按规定动支预备费。

(二)聚焦重点资金,提升使用效能

强化重点资金全流程监管,压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惠农补贴等资金审核验收责任,加快资金拨付与项目推进,加大结转资金消化力度。严格草原奖补资格审核,追缴违规补贴,杜绝违规享受情况。强化预算绩效监控,改变重支出、轻绩效模式,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防范财政风险,规范债券管理

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强化前期论证,杜绝盲目申报和资金闲置。明确项目运营方主体责任,严禁财政违规承担债券利息。加快闲置资金盘活和项目推进,动态监测项目收益,防范偿债风险,保障债券资金安全。

(四)健全管理机制,补齐管理短板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健全资产清查、核销制度,及时核销已处置资产,规范核算,确保账实相符。补齐管理短板,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国有资产监管,防范各类管理隐患。

(五)加快政策性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加快清理欠付农业保险保费,制定合理付款计划,保障承保机构权益,推动政策落地。同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杜绝政策资金发生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形,保障资金使用合规性、规范性达标,执行绩效符合预期要求。

(六)健全档案完善验收流程,提升牧九条政策实施成效

县农业农村局应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牧九条政策,强化基层服务队伍力量,加强对养殖户的申报指导、档案规范培训,严格履行验收流程,提高验收质量,确保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

(七)健全审计整改闭环管理

本报告反映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审计局将继续跟踪督促整改,并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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