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1家就业见习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函〔2023〕150号)、《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单位清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见习单位管理,现计划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到10人以上以及一年内未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的就业见习单位予以清退(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于3月27日前与受理单位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取消就业见习单位资格。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三号楼负一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991-5922773
附件:乌鲁木齐县清退1家就业见习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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