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党组织关于十四届乌鲁木齐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乌鲁木齐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5日至7月10日,乌鲁木齐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总工会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0月10日,乌鲁木齐县委巡察组向县总工会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乌鲁木齐县总工会理论学习制度》,党组、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定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政治学习。严格做到学习考勤、学习内容、学习记录和学习效果“四落实”,确保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精神等内容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针对“学习本行业本部门指导文件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单位政治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论述,动态跟进全总相关会议精神及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周安排1次业务方面的学习,并结合学习指导工作实践。二是7月1日政治学习对《中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补学,参学人员结合工作进行讨论。
2.关于“维护干部职工权益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12351’职工服务热线作用发挥不充分,职工知晓率不高,案件办理多是电话调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采用线下宣讲、张贴海报等形式,多渠道推广“12351”职工服务热线,提高热线知晓率;二是打破单一电话调解方式,建立“受理-联合处置-回访”闭环流程;三是对复杂案件组建工会、司法、人社联合调解小组开展工作。
(2)针对“‘工会 司法 法院 人社’联动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驻县综治中心,联合县检察院等部门共享法务室,打破部门间沟通壁垒,解决机制落地性不足的问题;二是联合人社开展劳动纠纷专项排查3次,覆盖企业12家,联动解决纠纷数量有所提升;三是督促各基层工会相关人员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的能力。
(3)针对“职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2022年开展职工权益保障工作调研,没有形成全县职工权益保障专题调研报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选取不同类型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共走访12家,与职工、企业工会负责人座谈、交流,全面摸清全县职工权益保障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扭转仅靠基层上报材料的调研模式;二是结合实地调研数据与基层工会上报材料,梳理分析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社保缴纳等方面的痛点问题,完成《县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三是联合人社、医保等部门开展专项走访2次,将调研发现的2个问题及时转化为具体的维权举措,切实提升职工权益保障实效。
3.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指导基层工会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以业务培训代替实地调研”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乌鲁木齐县总工会2026年调研计划》;二是结合“一对一”现场指导、线上线下培训等多种方式,优化调研方式和内容,截止2026年1月,通过问卷、面对面谈话等形式走访基层工会13家;三是强化调研成果转化,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并形成《乌鲁木齐县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情况调研报告》,截止目前发现问题1个,已整改。
(2)针对“下基层调研仓促,走访不深入,听汇报多,与职工群众接触较少,未形成有效的调研机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每次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天,要求调研必须深入企业一线、直面职工群体,摒弃“听汇报、电话了解”的形式化调研。针对欠薪排查发现的问题,组建专人深入企业实地走访,摸清欠薪根源与具体情况,切实解决电话排查的局限性;二是围绕调研和维权工作,开展基层工会干部业务培训2场,覆盖60余人次,选派工会骨干指导其建立职工诉求收集、纠纷调解的工作方法,提升基层工会自主开展调研和维权服务的能力。
(3)针对“2021年至2024年对县域内企业走访调研较少,对企业工会换届选举、服务维权等方面未进行针对性指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组织建设、法权维护、困难帮扶等具体业务负责人下企业力度,对企业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和指导。截至目前,各业务科室骨干累计走访指导乡镇工会、企业工会等基层工会25次,覆盖全县3个乡镇、22家企业;二是及时更新基层工会台账,对即将到期和需要换届的基层工会提前介入、分类指导,目前共纳入机关事业工会50家、企业工会48家;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面向基层工会尤其是新上岗工会干部,通过工作交流走访、面对面指导、模拟流程等方式,切实提升全县工会干部服务职工、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
4.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1年开展“六送”服务活动,未实现全覆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点聚焦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四类新就业形态群体,结合县域实际,按季度通过实地走访、联合行业核查、线上扫码入会等方式,建立《乌鲁木齐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信息台账》及会员信息,目前已精准登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142名,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联合企业同步更新人员信息,按季度开展2次摸排,实行台账季度更新,同时分类收集四类群体对“六送”服务的具体需求,按类型梳理汇总,为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三是以“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文件精神为抓手,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1次,组织3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参加为期3天的“夏令营”活动,为46名快递员发放“远程医疗卡”;累计开展“送清凉”、走访慰问、宣传普法等服务活动5场,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128人次。
5.关于“对基层工会财务指导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业务培训力度不足。对各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培训不经常,2021年至2024年仅开展2次财务专题培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遵循自治区、市总工会相关经费管理制度,重点涵盖预算编制、经费收支管理、账务处理等基础性、高频性业务内容,编写《工会经费使用实操业务培训材料》;二是2025年11月,组织各基层工会主席及工会工会财务人员进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专项培训;三是2025年11月、12月分别对两家企业工会委员会进行走访指导经费使用情况,通过走访为基层工会提供及时、有针对性的业务支持,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2)针对“部分基层工会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10月组织存在问题的四家工会面对面进行《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办法》学习并重点对工会福利发放、资产管理、绩效管理进行辅导,并提出明确的规范化整改意见;二是对某工会超标准发放的200元慰问金予以追回,上缴工会账户,确保经费使用严格、符合规定;三是2025年11月对全县22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近五年的工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3)针对“专项资金监督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两家工会对下拨的精品社区服务站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就物资采购、资产登记及盘点情况提交详细说明;二是县总工会将严格遵循《乌鲁木齐市工会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在资金拨付前后全过程加强跟踪问效,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未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确保专项资金服务于提升基层工会服务能力的核心目标,实现效益最大化。
6.关于“工会驿站服务功能不全、使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1)针对“部分工会驿站距离‘六有’建设标准有差距,使用率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过摸排对使用率不高的工会驿站,进行优化调整,保留8个工会驿站。二是对现有工会驿站设施整改,确保驿站服务功能完整,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制定驿站开放时段、服务项目、设施维护等运营制度。三是结合周边职工需求新增便民服务内容,如水西沟工会驿站设立爱心互助点位,开展爱心互献活动,捐赠物资15件。四是指导基层工会专干对辖区工会驿站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建立包含位置、运营状态的详细台账。五是开展驿站管理业务面对面指导2次,提升专干对驿站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更新能力,彻底解决底数不清的问题。
7.关于“困难职工帮扶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1)针对“在协调解决困难职工就业、就医问题方面方法不多,没有与民政、医保、社保等部门形成联动,对困难职工家庭入户走访不够经常”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日常工作中发现职工困难及时予以帮扶,开展慰问送去帮扶资金,以实地走访的方式传递工会关怀,缓解了家庭的生活重压;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县民政局、医保、人社协作,针对低保人员、在档大病人员开展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工作,于12月10日已完成全年全县低保对象相关数据的梳理统计并完成共享。通过精准数据比对,为后续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精准开展奠定了数据基础;三是制定了《乌鲁木齐县总工会困难职工走访制度》,通过走访精准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生产生活实际状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针对不同困难类型制定并落实个性化帮扶措施,确保帮扶资源精准投放、帮扶服务精准到位,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
8.关于“劳模选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劳模评选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了劳模选树联审工作机制,联合发改、人社、卫生等7部门,从职业素养、工作业绩、社会贡献、道德品行等维度,对劳模候选人开展全方位联合审查,切实把好候选人资格审核关。
(2)针对“劳模选树培育力度不足,在2025年自治区级劳动模范推荐过程中,对基层工会动员不足,基层工会推荐人员少、典型事迹不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自治区劳模荣誉规格较高,评选标准与条件相应严格,对候选人职业、身份、基础荣誉等均有明确要求,且评选名额实行总量限制,县总工会严格自治区分配比例及综合评选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3)针对“‘弘扬劳模精神,凝聚奋进力量’宣传力度不够。方式方法较为单一,覆盖面不全,干部群众知晓率不高,劳动模范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显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线上传播,依托“乌鲁木齐县零距离”、“乌鲁木齐市工会”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劳模先进事迹4次,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二是线下宣传活动,自10月以来,组织劳模进校园1次、进村1次、进机关1次,推动劳模精神走进基层一线、贴近干部群众;三是举办专题宣讲座谈会1次,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开展专题宣讲,邀请市、县两级劳模6人分享奋斗历程、讲述感人事迹,大力弘扬劳模和精神正能量,充分发挥劳模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严格,执行制度有差距方面
1.关于“干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社会化工作者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工会社会工作者考勤管理,指定专人监督日常签到,并管理好签到表、请假条的收集保存;每月开展一次复核,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2)针对“签到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会议签到制度,会议组织者作为签到第一责任人,会议记录人员负责具体签到工作,在会前10分钟启动签到,会后及时与相关会议资料一并装订保存。自2025年7月以来,周例会召开21次,全部进行签到。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存在先支付后审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先支付后审批的11笔业务的发票及其附件重新梳理,分析原因、存在的问题,并由相关经办人做情况说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5年12月22日和12月29日县总工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工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一步按照制度要求规范财务审批程序,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2)针对“缺少相关凭证和经办人、主要领导签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对2021至2022年度8笔凭证进行核查,其中:补签手续3笔为缴纳住房公积金,补齐附件5笔为支付综治奖、绩效奖、年度考核奖等,已找当时经办人员和负责人,对缺失签字和附件的8笔凭证进行补签、补齐相关资料。二是2025年12月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乌鲁木齐县总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强化对财务人员票据审核、附件规范、审批流程等关键环节的业务能力与责任意识教育,确保财务人员能够严格把关,从根本上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3)针对“询价采购较多、无采购手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11笔无采购手续列出明细,由经办人员做情况说明,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积极采纳县委第三巡察组建议,加大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力度。
3.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超标准发放劳务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10月将超标准发放的200元劳务费追回存入工会账户;二是2025年12月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确保熟知并严格遵守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2)针对“超范围发放慰问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再次确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包含快递员、民宿务工人员等群体,故实际领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领取大礼包是24人。此外,活动还邀请26名企业职工等工会会员参加活动,并开展慰问。慰问严格按照自治区【2022】26号《新疆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为一线劳动者发放慰问礼包,后期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关于“物品发放清单无法体现实际发放情况”问题的整改。
(1)针对“开展慰问和文体活动,在发放清单中均将物品折合现金,无法体现每个人具体发放物品种类及数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梳理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发放慰问品及奖品情况,列出每笔明细,逐一核对信息,经办人员做出了情况说明。二是规范了后期物资发放,严格按照《新疆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发放慰问物资的,要建立慰问物资发放台账,被慰问单位要向开展慰问活动的工会出具接受物资的证明,证明内容需包括发放物资名称、数量、金额、签收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被慰问单位在发放慰问品时要填写实名制登记表留存备查”,做好送温暖物资的发放工作。三是2025年7月组织学习《新疆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和指导基层能力水平。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固定资产报废未严格履行资产报废手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1年已报废无法使用的12笔价值6.51万元的固定资产逐一进行实物核查,经核查其中1笔是工会2018年在档案局一楼办公时安装的防盗门,到实地查看已被后期使用单位拆除,当建筑垃圾处理,其余11笔报废资产均在县总工会办公室,此批资产到期并不能使用;二是2025年11月6日对2021年已报废无法使用的12笔,价值6.51万元的固定资产经集体讨论同意报废,做好相关资料保存;三是2025年12月组织资产管理、财务人员及相关领导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本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特别是关于资产报废的标准、流程和审批权限的规定,确保人人熟知、严格遵循。
欢迎广大党员、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1-5905065。
中共乌鲁木齐县总工会党组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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