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鲁木齐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6日至7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0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反馈问题,牵头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定期与班子成员、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推动整改任务落地。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和党支部“首学一小时”制度,科学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党支部及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已开展学习4次。二是紧密联系医保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3次,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和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推动医保政策落地见效。三是按照主题教育活动学习教育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党员干部主题教育研讨发言材料的审核监督,提高党员干部对主题教育的重视程度,从思想根源上杜绝发言材料抄袭行为。在2025年度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期间,审核研讨发言材料12份、“转作风、提质效”专项整治发言材料4份。
2.针对“依法行政能力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医保分中心分别对板房沟镇、水西沟镇、托里乡、甘沟乡、萨尔达坂乡便民服务中心、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进行医保平台实操培训各1次。二是全覆盖稽核检查辖区5家定点零售药店、1家县人民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30家村卫生室。三是2025年已对辖区5家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稽核检查,其中万盛堂第119分店自查自纠发现违规问题3条,主动退回医保基金9721元。四是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组织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培训2次。五是新纳编人员1名已办理行政执法证,我局现有2名干部有行政执法证,具备执法资格,独立开展医保领域执法工作。六是邀请市医保局价采业务负责人对水西沟卫生院、托里卫生院、板房沟卫生院、萨尔达坂卫生院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各1次。召开定点医疗机构专题培训会议2次,对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业务专干开展价采业务培训,发放《乌鲁木齐市价采工作明白卡》,经培训指导2025年10月、11月所有卫生院网采率均达标。
3.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人民医院等8家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问题开展稽核检查,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4.49万元已足额上缴市医保局基金专户。同时,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杜绝同类问题复发。二是查出的5条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县医保局已于2025年6月21日下午移交县卫健委;查出的3条定点零售药店违规问题已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是县卫健委组织卫生院召开会议,要求各卫生院进行自查整改,并对卫生院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责任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万盛堂119分店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指导工作提出要求规范经营。四是县医保局严格落实乌鲁木齐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乌鲁木齐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县医保局牵头每月定期召开协作机制会议1次,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相关部门横向联动,及时将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台账,并跟踪处理结果。五是县医保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县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执法工作,加强部门协同,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精准打击医保基金违规行为,确保整治成效。
4.针对“监管药品耗材集采落地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7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要求医疗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自查整改,严格执行集采中选价格,所有集采品种必须通过线上采购,严禁线下采购;二是对7家医疗机构开展“回头看”检查,通过核对HIS平台数据、院内台账、收费票据等资料,核实整改落实情况。三是乡镇卫生院每月报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整改报告,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确保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二是召开定点医疗机构专题培训会议2次,对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业务专干开展价采业务培训,发放《乌鲁木齐市价采工作明白卡》。三是邀请市医保局价采业务负责人分别对水西沟卫生院、托里卫生院、板房沟卫生院、萨尔达坂卫生院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各1次,经培训指导2025年10月、11月所有卫生院网采率均达标。四是加强与乡镇卫生院的沟通,及时掌握网采工作出现的困难问题,每月报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整改报告,确保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5.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2025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全面梳理医保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特别是在医保基金监管、医疗救助等关键环节,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2025年排查自身廉政风险点10个,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台账。二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机制,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必谈,已开展党风廉政谈话7人次,确保廉政谈话全覆盖,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丰富警示教育内容,结合医保典型案例,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和底线思维。2025年参观米东区廉政教育基地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铁纪如山正风纪》、学习《党的二十大以后党员干部违返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6次。
6.针对“为民服务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医保基金日常监督检查和全民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工作,开展专项调研3次,2025年领导班子定期带队对辖区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走访,累计走访22家,开展医保政策进医院、进村30次。二是联合县医保分中心分别对板房沟镇、水西沟镇、托里乡、甘沟乡、萨尔达坂乡便民服务中心、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进行医保平台实操培训各1次。三是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制定《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组织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开展联合检查19次,回头看19次,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精准打击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四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对电子医保凭证的宣传培训,组织医保业务骨干进乡镇、村开展电子医保凭证宣传活动6次,督促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群体特点,提供多样化的激活方式和指导服务,在显著位置张贴电子医保凭证使用指引标识,方便患者使用。
7.针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成立县医疗保障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巡察整改时限、责任人和具体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推进。二是强化巡察整改统筹力度,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5次,全面了解巡察整改工作进度、落实情况,分管领导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整改,汇报整改情况5次,研究分析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1个,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三是从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会前落实落细“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13次研究局内重大事项,其中研究财务经费支出事项3次。四是规范车辆管理,明确车辆维修和油卡管理要求,制定完善《县医疗保障局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加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油卡仅用于单位车辆公务使用。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做好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常抓不懈、长期坚持,持续抓整改、提标准、见实效,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针对基本完成的事宜,继续抓好后续工作,分门别类,具体到事、责任到人,销号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1月28日至2月14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5905197。
中共乌鲁木齐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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