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103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第一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报告书》通过审查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已组织专家对《S103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第一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联系人:吾尔肯
联系电话:0991-5922585
附件:S103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第一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报告书(脱密稿)
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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