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动态·法治兴农】乌鲁木齐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以法治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以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助推全县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落地见效,切实发挥人大依法监督职能,根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2026年5月19日,乌鲁木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自治区、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县“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加合帕尔·吾鲁合班担任检查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谢拥军、杨建忠任副组长参与检查。县委常委、副县长木拉提·木哈什,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全程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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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以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助推全县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落地见效,切实发挥人大依法监督职能,根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2026年5月19日,乌鲁木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自治区、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县“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加合帕尔·吾鲁合班担任检查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谢拥军、杨建忠任副组长参与检查。县委常委、副县长木拉提·木哈什,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全程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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