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标签温馨提醒
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标签温馨提醒
各生产经营单位、广大消费者:
在这个象征着希望与成长的季节,我们不仅关注孩子们的学业进度,更致力于丰富他们的生命底色。春假即将来临,诚邀您与我们一同守护这段纯粹的童年时光。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放松心智,在劳动的汗水中感悟生活,在书香的浸润里遇见底蕴。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鼎力配合。
为进一步规范产品标签标识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如下:
(一)坚守真实底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清晰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厂址,严禁虚假标注、夸大宣传及误导性表述。
(二)保障内容完整。产品标签应规范标注规格、质量等级(适用产品)、主要成分及含量(适用产品);限期使用产品须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使用不当易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产品,必须标注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三)规范标注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企业现行有效标准规范标注,以规范简体中文为主要标注文字,内容清晰、牢固、易于辨识。
(四)紧盯特殊品类。
1.进口产品销售:必须规范加贴中文标签,如实标注原产地、国内代理商或进口商合法注册名称、地址等信息。
2.食品生产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完整标注配料表、贮存条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标签版式、字体、标识规范须符合食品专项监管规定。
3.特殊用途产品:结构复杂、安装使用条件特殊、储运要求严格的产品,须同步附带安装操作、维护保养、安全使用及储运注意事项说明。
(一)细看标签再选购。购买商品时优先查验标签信息是否完整清晰,重点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主体、成分规格等关键内容,杜绝选购标签残缺、信息不全的商品。
(二)合法理性维权益。如发现产品标签虚假篡改、缺失关键信息、标注不规范等问题,请勿购买。可通过12315、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生产、销售单位对产品标签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标签存在不合规问题的,须立即整改、下架停售,杜绝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二)强化常态监管执法。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产品标签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力度,对标签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此呼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广大群众主动监督,多方携手共治,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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