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县官方兽医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根据官方兽医确认程序,经县、市、自治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对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并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确认,现对阿力普江·扎克尔江、马那提汗·阿海、铁木尔别克等17名合格的官方兽医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后的官方兽医实行统一制证,持证上岗,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或在今后工作中发现官方兽医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请与乌鲁木齐县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局、乌鲁木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联系电话:0991-5922725。

附:2024年乌鲁木齐县官方兽医名单

 

乌鲁木齐县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局、乌鲁木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