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

2024年11月21日,县长马建国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传达学习、研究审议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议启动实施马圈沟水库建设项目、成立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立项目前期工作专班事宜,会议原则同意启动实施马圈沟水库建设项目,由县水务局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会议要求,成立马圈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马圈沟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专班,马圈沟水库建设项目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由水务局牵头履行相关程序,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二)审议甘沟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事宜,会议原则同意开展甘沟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

(三)审议永丰镇老农机站和新农机站及商业门面、交通运输局所属房产等资产划转至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事宜,会议原则同意将永丰镇老农机站和新农机站及商业门面、交通运输局所属2处房产(沙依巴克区运河巷房产1处、农村公路养护队1处)、小渠子卫生院(新、老院区)、永丰乡头号桥村卫生室资产、教育局东后街10号院内2处房产划转至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由各有关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审议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一批)发放事宜,会议原则同意防灾减灾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提交县委财经委员会审议。

(五)审议县人民政府与新疆中元正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事宜,会议原则同意与新疆中元正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事宜,由县发改委对协议内容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

(六)审议永丰镇国土所、财政所、敬老院、建设站项目建设用地划拨供地批复及资产处置事宜,会议原则同意采取划拨供地的方式为永丰镇国土所、财政所、敬老院、建设站项目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拟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依法依规处置,并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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