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

2024年9月25日下午,县长马建国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十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传达学习、研究审议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乌鲁木齐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会议要求,各分管领导根据整改方案,对标对表,认真落实整改。

二、关于启动煤矿存煤清运及生态恢复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发改委负责,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三、关于出具S103省道托里段生态防护林林地和林木使用权批准文件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林草局负责,形成代拟稿,送政府办公室审核后,以县政府名义出具批复文件。

四、关于增加采购乌鲁木齐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建设局负责,通过公平公正公开招标的方式增加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五、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过期的情况报告,会议原则同意闲来小镇、南山逸居、万泰御泉花园三个项目房产销售二级资质延期,按照容缺受理,待企业资金正常后依规办理房产销售等级资质。由沈阳副县长牵头,县建设局具体负责,对资质延期流程和环节认真审核把关。

六、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疆培训基地项目建设用地划拨供地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七、关于雪都牧场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八、关于《乌鲁木齐县2023年大气环境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方案》,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由沙黑都拉副县长牵头,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由政府办、环保局负责文字审核把关,各副县长阅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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