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乌鲁木齐市远泽星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乌鲁木齐市红星星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宗地编号:2009-BF6-3、2009-BF6-1,合同电子监管号6501212018B03025、6501212018B03035,位置:房沟镇合胜村,用地性质:出让,面积:124340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

无偿收回

三、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3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单位: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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