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磊)8月13日,乌鲁木齐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贠书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并依法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颁布实施。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旅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就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乌鲁木齐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乌鲁木齐市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乌鲁木齐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乌鲁木齐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乌鲁木齐市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乌鲁木齐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2024年乌鲁木齐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3年乌鲁木齐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24年乌鲁木齐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决担负起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依法履职尽责、发挥职能作用,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斌、叶尔肯、邱思杰、艾赛特·吾书尔,秘书长戴晶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孙中震,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