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县2024年林草种苗“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摇号的公示
关于乌鲁木齐县2024年林草种苗“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摇号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生产经营档案制度、一签两证制度、种苗自检制度的执行,不断提高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保障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8号)、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乌政办〔2016〕44号)》、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乌鲁木齐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乌鲁木齐市林草种苗站)于2024年6月26日随机抽取被抽检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现公示如下:
- 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本次抽查以3%以上的比例,从全县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一组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者: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小西沟村小罗花卉园、乌鲁木齐县杨建龙种植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组乌鲁木齐县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者:乌鲁木齐林瑞南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新疆嘉禾景业生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通过计算机摇号等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到被抽取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予以回避。
执法检查人员
(一)第一组:张铭、马春萍
- 第二组:李顺兵、马英林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