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级河长的通知(马建国县长2024年6月12日)公示

关于调整县级河长的通知

各乡镇:

根据《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县总河(湖)长及县域内河流(湖泊)河(湖)长的通知》(县党办发[2018]40号)文件要求。“乌鲁木齐县总河(湖)长及县域内河流(湖泊)河(湖)长人员职务如发生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按要求调整如下:

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冶海龙同志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乌鲁木齐河的河长。由现任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马建国同志担任乌鲁木齐河的县级河长。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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