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部门展开排查,市民发现商户使用“生鲜灯”可举报

12月5日,在新联农副产品综合市场,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现场检查小组,对白条鸡交易区使用照明灯具的商户进行排查。(全媒体记者王璇摄)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璇)12月1日起,“生鲜灯”全面禁用。

连日来,记者随机走访了市区部分路段的市场、商超以及沿街商铺,看到很多地方的商户都将以前的“生鲜灯”更换成自然光线的白炽灯,但个别商户依然没有及时拆除有色彩的照明设施。

12月5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面排查,一旦发现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将依法进行处罚。

所谓“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在“生鲜灯”的照射下,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且拒不改正的,可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当日11时许,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的现场检查小组,走进新联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随机对市场内的肉类销售区、白条鸡交易区、牛羊肉销售区以及海鲜、果蔬销售区等进行全面排查。

走进肉类销售区,摊位上的一排排照明灯已全部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各种肉类呈现出真实色泽。

“我们上个月将店内的所有灯具都换成了自然光线的白炽灯。”肉类区商户张建军说,只要肉的质量好,就能留住客人。

“以前买肉习惯性把肉拿到自然光线下看一看才放心。”正在买肉的市民刘小芳说,每周都会来市场采购一次肉,现在商户的灯都换了,挑选也放心。

在蔬菜交易区,商户左金磊正忙着给顾客称芹菜。

“店里重新装修后,换了自然光线的白炽灯,只要蔬菜新鲜,顾客都会喜欢。”左金磊说,40多平方米的店内共安装了9盏灯。

新联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副总经理王杨说,市场肉类销售区、牛羊肉销售区、白条鸡交易区等使用照明灯具的近200家商铺,全部更换了“生鲜灯”,市场安排食品安全员每天巡查,为大家提供放心的购物环境。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郭庆说,该局将联合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市的农贸市场、商超、沿街商铺的肉店和果蔬店等开展排查,要求各经营主体使用普通照明灯具,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如发现商户仍使用“生鲜灯”,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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