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召开 徐海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27日,我市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市推行林长制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总林长徐海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首府。
徐海荣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指出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讲话洞察大势、把握未来,高瞻远瞩、高屋建瓴,充分体现了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远见卓识,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的为民情怀,充分体现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大国担当,为我们做好林长制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自治区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视频会议,结合新疆实际,对全区推行林长制工作作出部署。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重要抓手,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定的决心和扎实的措施全面推行林长制。
徐海荣强调,全面推行林长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首府建设。
一要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全面落实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制度,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加强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增强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稳定性,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要推进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大力开展绿化行动,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坚持保育并举,持续实施“树上山”“地变绿”项目,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推动全市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提高森林草原治理能力,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林草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能力。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三要积极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产业。正确处理林草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建立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林草生态产业体系,释放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有效转换。立足首府林草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畜牧养殖、森林康养、森林旅游、草原旅游,培育主导产业和市场主体,培植林草产品和服务品牌,形成资源支撑、产业带动、品牌拉动的发展新格局。
徐海荣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坚强保证。要加快构建工作格局。健全组织体系,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按时建立市、区(县)、乡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工作力量配备和工作能力建设,加强森林草原资源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的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形成推行林长制的强大活力。要切实加强监督考核。严格监督考核问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严肃追责问责。各级林长作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要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各项工作措施,宣传林长制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林草局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