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 徐海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8日,乌鲁木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海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扣新疆工作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首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精神。

 

徐海荣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去年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回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系统阐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内涵丰富、论述精辟、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各级党组织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重点学习,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使广大干部群众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真正做到了然于胸、融会贯通。

 

徐海荣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要抓好科学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结合乌鲁木齐实际,把近年来反恐维稳成功做法上升为法律法规,制定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市政设施和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来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审议等工作机制,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促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要抓好依法行政。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更加注重用法律和制度来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的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三要抓好公正司法。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加大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力度,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查、核实和认定证据;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四要抓好全民守法。改进普法工作,大力普及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反恐怖主义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平安首府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持不懈开展反恐维稳斗争,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五要抓好法治监督。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健全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

 

徐海荣指出,要明确政治责任,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组织领导。要坚持依法执政。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确保首府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制度,推动党员干部持续学、反复学、深入学,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的各种行为,抓早抓小抓苗头。要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恪守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树牢法治思维,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市四套班子领导,乌鲁木齐警备区、武警乌鲁木齐支队军政主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单位、协管单位,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会。各区(县)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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