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现场督导 确保整改任务顺利推进

本报乌鲁木齐10月3日讯 记者王亚芸报道:“十一”前,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四个整改督导组深入部分地州市持续开展现场督导,确保整改任务顺利推进。

9月18日至26日,记者分阶段跟随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一组、三组和四组,分别前往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哈密市,就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性关闭矿山小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固废填埋场建设情况等整改任务开展“伴随式”采访。

整改督导一组在阜康市,重点就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七大专项方案和20项重点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举行座谈、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严督实导。先后深入阜康市中泰矿冶有限公司自备电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料场、三工建江煤矿及九运街金宝砖厂等地,现场查看扬尘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

整改督导三组、四组和综合协调组在哈密市,主要就哈密市伊吾县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伊吾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及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磁海铁矿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等整改任务进行现场督导。同时,还检查了整改任务之外的伊吾县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进展。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伊吾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开展了通水调试工作;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已完成工程量的95%;伊吾县工业园区危废填埋场已完成工程进度的80%;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磁海铁矿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累计回填废石量约3388.77万立方米,约完成回填总量的91%。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截至目前,涉及昌吉州的30项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时限完成18项,哈密市承担的16项整改任务,已销号8项,其余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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