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本月23日召开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本报乌鲁木齐7月10日讯 记者梁立华报道:10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7次主任会议,决定本月23日召开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安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修改的《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2019年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铁礼甫·哈斯木、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马宁·再尼勒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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