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2号议案的答复
乌鲁木齐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2号议案的答复
张春雷、林浩、叶尔肯哈孜·木汗、达吾列提·哈再孜、叶尔包拉提·阿吾肯、哈不都力马那甫·哈不拉哈提、加那提·托辽汗、孜阿马别克·孜阿以特恩、加斯拉提·哈曼、古丽努尔·沙提开委员:
您们好,您们在乌鲁木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乡村振兴、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的议案”已收悉,感谢您们对更好发展乌鲁木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心和支持,现将该议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牵头考核目标任务整体推进情况
我局牵头负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考核项目,任务完成率100%,具体推进完成情况如下:
(一)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
2022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强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重大调整,必须审慎稳妥推进。”今年3月1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同志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动员讲话中强调“党中央层面推动此项工作的改革试点,这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指明了方向,让改革更有章可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做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自然资源部两次重要会议精神。7月17日至21日,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派专人赴内地考察学习,吸取内地先进经验。并分别于2023年4月、11月针对乌鲁木齐县乡、村两级具体工作人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2次,座谈交流会1次,参加人数100余人,提高了入市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为乌鲁木齐县入市试点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2.加强组织领导,审慎稳妥推进
一是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结合乌鲁木齐县实际,在详细解读入市试点工作中存在8个方面问题的基础上,成立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入市试点工作履行司法合法性审查和县人大备案程序,经乌鲁木齐县第8次政府常务会议和乌鲁木齐县委39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县政办〔2023〕32号)和《乌鲁木齐县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管理使用分配暂行办法》《乌鲁木齐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村集体内部使用分配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及《乌鲁木齐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流程(试行)》,为入市主体进行入市交易提供了实操性操作手册。二是落实制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经全面分析研判,梳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重大风险隐患问题,逐一制定了分级控制一览表,将有效杜绝发生重大风险隐患问题。三是2022年,乌鲁木齐县从整体性、系统性统筹谋划,编制了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实现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地同权同价,让城乡土地权益更平等。
3.有力保障制度,做好前置工作
一是正在加快推进完成入市工作的“两项前置条件”,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对全县37个行政村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取得初步成果,待乌鲁木齐县国土空间规划落地实施后,有序推进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批。二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及登记发证工作,568宗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已成功通过自然资源部质检汇交,并对权属无争议的宗地,进行了登记发证,做到了集体土地产权明晰、无权属争议,为入市提供了前提。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位于水西沟镇水西沟村的1宗商业用地已完成挂牌入市交易工作,起始价621万元,成交价636万元,该宗地作为全市首宗入市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作为我市入市典型案例进行推广。二是借鉴内地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带地上附着物”入市的政策路径,已完成挂牌入市交易位于板房沟镇合胜村的一宗商业用地,起始价472万元,成交价482万元,有效推进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以上两宗集体土地的挂牌入市确保我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任务落地见效,高效完成了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乡村振兴、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的议案”,也明显壮大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在入市试点期间,优先考虑存量建设用地入市,因存量建设用地紧张,村民宅基地需求与入市交易矛盾较为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意入市,但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集体表决时有一定阻力。
二是乌鲁木齐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大部分已建项目因未办理用地手续,急需完善用地手续,入市交易意向较为迫切,但迫于不属于“净地”的现实情况,无法一时解决。
三、下一步计划
借鉴内地先进经验,我局将继续积极探索“带地上附着物”入市的政策路径,我县拟将入市交易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收益总计2400万元,将有效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实现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