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乌鲁木齐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按照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布2023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鲁木齐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乌鲁木齐市2022年政务公开专线督导检查评价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强法定公开内容的发布和更新维护,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2023年,我县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发布信息840条,主要包括县政府政务公开保障制度、政府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预决算经费公开、和自治区、市、区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共卫生等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乌鲁木齐县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二是对全县各单位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更新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实行专人负责制,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公开机构简介、工作职能、内设机构和年度总结等基本目录并实施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新建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企事业单位、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税收管理、助企纾困等栏目,加强政府网站政治建设和信息内容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便民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抓内部制约机制管理的同时也抓好了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束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方面还不够实时、精准,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精准推送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惠企利民政策的到达率、通晓率仍有上升空间。

2.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待提高。对各单位新进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尚有欠缺,部分单位业务交接涉及多个人员变动,常规培训无法满足工作需求。

3.社会公众参与度需上升。部分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公众参与度较低,宣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渠道过于单一,公众意见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不够明显。

改进情况。

1.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探索政策精准推送的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智能化水平,及时主动公开现行涉企惠企政策,将政策信息精准推送给相关群体,满足市场主体及市民信息获取需求。

2.加强人员培训。重视各单位新进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公务员初任培训、各单位常规培训等形式,确保业务交接顺利。同时可以采取定期培训、线上课程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3.拓展公众参与。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完善公众征求意见专栏,加大对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加民众的参与度,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同时,加强对公众意见的收集和整理,认真研究并采纳合理建议,提高公众参与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联系人:阿尔根别克,联系电话:5923022;15109911761)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乌鲁木齐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