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档案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 ||||
执法主体
(全称) |
乌鲁木齐县档案馆 |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靳绍玲 | 联系电话 | 13565880430 | |
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县南旅东路765号 | 邮 编 | 830036 | |
机构性质 | 参照公务员管理 | 权力来源 | 受委托职权 | |
执法领域
(执法类别) |
档案管理 | 执法区域 | 乌鲁木齐县 | |
主管机关
(全称) |
中共乌鲁木齐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 | 行政执法
经费来源 |
财政拨款 | |
申领执法证数 | 2 | 申领监督证数 | ||
是否持有其他证件 | 发放机关 | 证件名称 | ||
制发依据 | 发放数量 | |||
机
构 设 立 依 据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 ||
行政依据 (三定方案) | 县党办字【2019】2号中共乌鲁木齐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乌鲁木齐县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乌鲁木齐县委机要保密局<乌鲁木齐县国家保密局、乌鲁木齐县密码管理局>、乌鲁木齐县档案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的第四条第十一项,负责全县档案事业行政管理,负责县档案馆重要档案提供利用的审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