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年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纤维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中心
2024年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等。
1 抽样方法
抽样型号或规格: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件、条、套)抽取相同款式(货号或款号)、相同花型和相同颜色的同一批次的产品。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表1抽样数量
产品 | 抽样数量 | 检验样数量 | 备样数量 |
床单、被套 | 2件/条 | 1件/条 | 1件/条 |
枕套 | 4件/条 | 2件/条 | 2件/条 |
2 检验依据
表2床上用品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单项判定依据标准条款 | 强制性/推荐性 | 检验方法标准 |
1 | 面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 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GB/T29862-2013 |
产品
明示 |
FZ/T01057.2~4-2007
GB/T2910-2009 FZ/T01026-2017 FZ/T01095-2002 |
2 | 甲醛含量(㎎/㎏) | GB18401-2010 | 强制性 | GB/T2912.1-2009 |
3 | pH值 | GB18401-2010 | 强制性 | GB/T7573-2009 |
4 |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 GB18401-2010 | 强制性 | GB/T3920-2008 |
5 |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 GB18401-2010 | 强制性 | GB/T3922-2013 |
6 | 耐水色牢度 | GB18401-2010 | 强制性 | GB/T 5713-2013 |
7 |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 GB18401-2010 | 强制性 | GB/T17592-2011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标识
FZ/T01057.2~4-2007 纺织纤维鉴别方法
GB/T2910-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FZ/T01026-2017 纺织品多组分纤维混纺产
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01095-2002 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
的试验方法
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17592-201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2912.1-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一
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7573-2009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2-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5713-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