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欠税公告

2024年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县税务局确认的23户单位纳税人及3户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1:乌鲁木齐县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明细(隐藏身份证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县税务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