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2023年中医药服务体系及能力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乌鲁木齐县2023年中医药服务体系及能力建设

工作落实情况

乌鲁木齐县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健康为统领,在贯彻实施《中医药法》《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的过程中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积极构建中医药医疗、保健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策法规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中医药发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以来,乌鲁木齐县卫健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中医药发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把《中医药法》的普法宣传纳入全县卫生健康总体宣传计划,深入开展《中医药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农牧民群众深刻体会到中医药文化的博大精深,营造爱中医、用中医、信中医的良好氛围。二是以《中医药法》的宣传教育为主题,打造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平台,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理念,倡导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三是深入挖掘乌鲁木齐县中医药文化资源,利用中药种植基地,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进一步扩大了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

二是发挥资源优势,鼓励中医药种植。以中药材种植为基础,以中医养生文化旅游为延伸,强化质量监管,促进中医药种植标准化。

二、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现状

(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在基层卫生事业中的发展。

抓基础设施建设。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配备中医特色诊疗设备,截止目前,6家乡镇卫生院均能开展中药饮片、针灸、推拿、等6类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全县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普遍掌握2项以上中医非药物适宜技术,2023年,我县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试行)》遴选出5家符合标准的村卫生室打造“中医阁”,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基层慢性病防治、居民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二是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3年,根据乌卫基层卫生〔2023〕2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强化“五个拓展”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县6家乡镇卫生院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加强签约团队中医药人员配置,鼓励家庭医生(团队)掌握和使用针刺、推拿、拔罐、艾灸等中医药技术方法,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

(二)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

我县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为0-36 个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在不同月龄进行采集信息,现场保健指导、播放视频,并为不同月龄段儿童提供穴位按摩及饮食喂养指导等服务。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为全县6所卫生院各配备1台中医体质辨识仪,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三)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以“突出中医特色,中西并举”为发展思路,多途径提高中医技术水平,深挖潜力,优化医疗环境。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将中医药服务对象由以病人为主拓展到病人、亚健康人和健康人,服务范围由医疗为主拓展到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领域,以传统中医药为特色,开展“三伏贴”、“治未病”等特色疗法,将中医药文化与养生健体、防病治病结合,为患者提供便利有效的康复保健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医联体”优势,积极申请上级帮扶专家的支持,于每周二、三、五邀请乌鲁木齐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科专家、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科专家定期来我县查房、坐诊填补我县部分中医技术上空白,为县域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平医疗服务。

(四)充实中医药队伍,努力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

截止目前,全县执业(执业助理)医师140人,其中中医(中西医)类别31人,占比22.14%,现有主治中医师7人、其他初级职称医师27人。2023年,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自治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市级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累计培训10余人,并要求各医院始终不断坚持学习,院内每周一次业务学习,每月一次三基学习,每月一次科室疑难病讨论,打造一个学习拼搏进取的中医药服务团队。同时加大农村中医类别定向医学生的培养和保障力度,建立人才梯队不断满足专科中医内涵建设需要。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中医药资金投入不足

中医药发展的县本级投入不足,存在着“等靠要”思想。

(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大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基层中医药人才尤其匮乏。目前,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仅20人,尚有1家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助理)医师比例不能达到本机构医师比例25%以上的标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中医类专业人才招聘困难、后备人才不足等严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员严重不足。

四、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法》《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中医药文化推介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开展的宣传,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努力营造“信中医、用中药”的良好环境。

二是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以中医非药物疗法推广为重点,全方位开展一体化的中医药服务。

三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参与各类中医药培训,夯实中医药人才队伍基础。不断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优化“引人留人”环境,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招聘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四是落实质量监管责任,保护利用中医药资源。加强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促进中医药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开展中药材,民族药材科普活动,提升农牧民群众的健康素养,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快速发展。

乌鲁木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