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乌鲁木齐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乌鲁木齐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现公布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民政局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年累计梳理更新和发布信息18条。具体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指南、权责清单、民政业务数据统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等内容。2022年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4项,全年共计处理行政许可等事项5件。

(二)是按照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流程要求,规范答复口径,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规范化建设“乌鲁木齐县民政局”网站,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合理设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并按程序调整“信息公开目录”栏目。通过门户网站,采取图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民政相关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可读性,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8件。

(四)是回应民生关切。通过“12345”热线,畅通建议征集、回应渠道;围绕社会热点和办事服务难点痛点,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2022年通过“12345”热线受理咨询、投诉和建议51件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

(五)是与新闻媒体单位开展合作,2022年在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涉及民政领域报道4篇,扩大了民政影响力。

(六)是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切。2022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均按要求完成了办理答复工作,答复率和满意率100%。

(七)是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任务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设了“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专栏,共发布国家、自治区、我市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等政务信息11条。

(八)是加强监督保障措施。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统筹工作。通过健全公开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明确了各科室工作职责。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学习了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操作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办理、公文备案等内容的数据录入和维护,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本部门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不全面,动态信息上线率不高,网上互动环节等还比较欠缺。

二是相关栏目设置还不够合理,个别栏目内容还存在着动态更新不够、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学习理解还不够全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还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要细化明确领导分工、部门负责、协调统一、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狠抓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乌鲁木齐县民政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