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乌鲁木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途径,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对乌鲁木齐县城市管理局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市、县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信息录入,定期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2022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6条,其中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1条,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公示行政执法流程图1份、权责清单1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份。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将2022年度政务公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围绕持续开展精细化城市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信息公开,深入解读城市管理最新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0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到位,应用《条例》处理问题不熟练;二是重大政策解读质量、解读力度有待提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加强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总结学习经验,强化创新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常态化督导和管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