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普办到乌鲁木齐县开展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事中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为确保五经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由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春同志带队,市经普办一行于2023年10月8日到乌鲁木齐县开展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事中检查工作,此次检查采取现场入户的方式,以随机抽取15家单位(含个体经营户)及抽取1个普查小区(或1块区域)开展事中检查。重点检查清查对象的真实性,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类型、行业类别、机构类型等指标的准确性,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指标的准确性。 本次核查工作共核查企业和个体户65家,其中在板房沟镇核查企业和个体户共15家,在永丰镇永新村核查26家、永胜村核查24家。
当天,核查组一行在板房沟镇、永丰镇开始对企业和个体户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组成员严格按照五经普中期数据现场核查的要求,对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主营业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通过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交流,了解普查员是否现场入入企业,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本次五经普中期数据现场核查工作的开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乌鲁木齐县经济普查清查数据质量的监管,提高清查数据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乌鲁木齐县统计局将继续加强对全县清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五经普清查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