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鲁木齐县教育局学生资助落实情况

2023年乌鲁木齐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根据《关于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10号】)文件精神,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标准生均标准为;寄宿生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按农村100%,城市40%确定);非寄宿生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特教175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贫困面按10%确定)。

2023年春季学期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合计发放484438元, 其中寄宿生455人,330500元,非寄宿生469人,153937.5元;2023年秋季学期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合计发放420687.5 元,其中寄宿生458 人,290625 元,非寄宿生 468 人,130062.5元。

2023年春季学期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5340人,金额563579.69 。秋季学期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5255人,金额618692.2元 ,金额全年合计1182271.89。

二、高中阶段资助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3号】)文件精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在校生30%确定,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在校生20%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1000-3000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

我县2023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享受助学金120人,120000元,秋季学期普通高中享受助学金131人,131000元,占在校生比例的30%,全年共计发放251000元。2023年建档立卡免学杂费30人,21450元。